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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3-31 10:46    作者:文联管理员    来源:市文联    【字体:大中小】   阅读:次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能简介。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市级人民团体,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全市文学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文艺家相互联系和文艺艺术界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如下:

团结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投身文艺惠民,积极关注和反映文艺界的新情况、新问题。

组织召开市文联代表大会、全委会、主席团会和全市文联系统工作会。

组织大型文艺展演、学术交流和文艺评论,开展文艺人才培训、文艺工作调研和文艺理论研讨。

组织实施全市性文艺奖项评审和文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

抓好市文联所属文艺网站管理。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对内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进国际民间艺术互访活动。

依法维护广大文艺家及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完成省文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市文联部门2026年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引领和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大力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穿全年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纳入市文联党员干部、各门类文艺工作者以及“文艺两新”的培训研修计划和课程安排,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2.精心做好重大主题文艺实践。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新中国成立77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指导或主办“科技赋能.党建铸魂”和“追寻红色记忆.传承长征精神”美术作品展、纪念市民协成立40周年暨第七届绵阳民间工艺作品展、“笔墨留韵”绵阳书法作品展、“绵州新声”原创音乐会、“光影暖绵阳”摄影展以及“舞动绵州”舞蹈大赛等,用艺术的形式生动反映时代进步和城市发展成就。

3.加强精品文艺创作。贯彻落实《绵阳市文联关于引导推动高质量文艺创作的意见》,围绕“三江六岸”人居环境改善、低空经济、智能制造、新型显示等建设项目实施“场景里的新时代”主题文艺创作工程。做好年度四川省、绵阳市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的申报工作。建立2026年度绵阳市文联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目录,对于入选项目开展全链条、全过程跟踪服务管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和推荐优秀作品参评茅盾文学奖、第18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巴蜀文艺奖、百家推优等全国性、全省文艺大奖。

4.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推优计划,统筹推进文艺领军人才、文艺骨干人才和中青年文艺人才培养扶持。赴省美术馆举行龚小膑书法个展、绵阳美术版画专题展等。积极推荐上报我市优秀文艺人才担任全国、全省文艺家协会相关职务。高度重视青年文艺工作者培养,通过举办书法研修班、第四届美术新人新作展、小戏小品大赛等方式搭建新人展示交流平台,鼓励青老艺术家结对传承。加强与人社、文旅等部门沟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5.大力开展文艺惠民。持续巩固“文艺新村民”、“手机摄影乡村辅导站”、“戏剧进校园”等文艺惠民品牌,大力推进“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艺志愿服务项目。推进“强基工程”文艺助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系列行动。承接省文联开展“我眼中的新时代”主题文艺采风创作活动,继续实施文艺惠民走进消防支队、走进警营、走进火炬小学、走进职业技术学校等惠民活动,推动文艺惠民走深走实、直抵基层。

6.强化“文艺两新”团结服务。深入开展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调研,动态掌握发展需求,探索建立基础数据库。依托绵阳市文艺两新联合会,加强“文艺两新”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培训研修等,力争四川技能大赛﹣2025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相关赛事落地绵阳。做好2026年度新文艺群体部分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发挥文艺两新资源优势,整合资源,拍摄弘扬“两弹一星”精神题材系列短剧。争取建立绵阳市艺创作中心。

7.大力开展文艺交流。拓展省内外文艺交流渠道,组织本土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国内外重要文艺展演和文化交流活动。举办或参加南通雕刻精品展绵阳交流展、威海-绵阳书法交流展以及第二届成绵德眉资舞蹈大赛等展览展赛;通过采风互访、联展联演、学术研讨等形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用文艺讲好本地故事,展现城市形象,不断提升绵阳文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8.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培训,加大对《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明是非、辨美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会员管理和纪律约束,强化对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的风险监测研判和违法失德人员的排查,健全行业准入与退出、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强文艺界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防范化解文艺领域意识形态风险。

9.加强文联自身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文联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评奖汇演、展览展示、讲座分享、报刊出版、网络媒体平台等阵地建设和管理,发挥好绵阳文艺网、"绵阳文联"微信公众号、“绵小艺”APP、《剑南文学》杂志等各类媒体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媒体融合,做优做强网络媒体平台。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淬炼和实践锻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设温馨和谐的“文艺工作者之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文联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绵阳市文学与书画艺术研究院。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

2         绵阳市文学与书画艺术研究院

第二部分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报表(文联部门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市文联2026年收支总预算534.78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文联2026年收入预算53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78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文联2026年支出预算53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08万元,占85.47%;项目支出77.7万元,占14.5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联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4.787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1.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各项费用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4.7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51.9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各项费用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支出205.08万元,占38.35%;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153.45万元,占28.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1万元,占25.117%;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30.36万元,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205.08万元,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单位职工工资、津补贴、绩效等发放;二是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体育(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6年预算数为153.4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市文联机关和市文研院专项经费支出;二是市文研院单位职工工资、绩效、津补贴发放和市文研院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44.43万元,主要用于建国时期630人员补助、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离退休人员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44.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离退休人员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0.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的支出缴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5.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的支出缴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医疗支出(项)2025预算数为8.33万元,主要用于市文联机关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缴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24.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缴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5.60万元,主要用于无福利分房职工自行购买房屋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7.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5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40%。

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严格的控制和压减。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联系和开展文艺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市文联下属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4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59万元,增加10.61%。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本部门下属绵阳市文学与书画艺术研究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6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00万元。

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市文联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77.7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77.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级文艺家协会的会费收入、中国文联的项目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的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付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房补贴。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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